法律分析:
監獄內發生刑事案件屬于監獄管轄。監獄指關押一切犯人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等。監獄指依照相關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門是司法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六十條 對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案件,由監獄進行偵查。偵查終結后,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人民檢察院。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