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訴法的有關規定,對于被害人的損失,刑事判決可以同時作出民事賠償的判決,即判處被告人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也要承擔民事責任,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但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判決是否可以強制執行,還需根據具體情況綜合考慮。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理由和期限。如果判決有附帶民事賠償的,應當寫明賠償的標準、期限和方式。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有法律規定的判決、裁定,當事人應當履行。當事人未履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四十一條: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經人民法院受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作出刑事判決的同時,作出裁定,指定原判決中的賠償數額、賠償方式和期限等民事賠償事項。
綜上所述,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判決可以強制執行,但需要注意的是,判斷是否需要強制執行應當綜合考慮判決的情況、被告人的財產狀況等實際情況,遵循公平、負責、合法的原則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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