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因承攬合同的包容性極強,法律對承攬合同的規定實際上是對一大類合同的規定,這是承攬合同與其他典型合同的一大區別。
要確定一個合同是否承攬合同,最基本方法是看當事人的基本權利義務類型。
在日常生活中,幾類極為普通和常見的承攬合同有:
(一)加工合同;
(二)定作合同;
(三)修理合同;
(四)復制合同;
(五)測試合同;
(六)檢驗合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條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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