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醫保門診是可以報銷的,具體規定如下:
1、在職職工,到醫院的門診、急診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50%。
2、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70%;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0%。
門診醫療保險的報銷需要參保人攜帶病歷本、參保證明、費用清單等材料在出院時在結算窗口直接進行結算,其中醫院與個人結算清自費和自負部分金額,統籌基金報銷金額由醫院與區醫保中心結算。
居民醫保門診報銷,具體如下:
1、參保人員可憑醫療保險卡自行選擇本市范圍內的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參保人患急病時,可就近在定點或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就醫。
2、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指的是在一個保險年度內,參保居民在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在100元(含)以內的,居民醫?;鹬Ц?0%,個人支付70%;100元以上的由個人自理。
3、如果達到了報銷比例,只有符合醫保三大目錄的費用才能報銷,醫保主要報銷的是藥品、診療和服務設施三大目錄內的,藥品具體包含了甲類藥,通常是使用廣泛、價格偏低,可以100%報銷;如果是乙類藥物,可供選擇,價格較高,按比例報銷。診療項目是包含了治療費、檢查費和手術費,按比例報銷;服務設施主要指床位費,普通床位按比例報銷,其他的特需床位自己掏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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