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效期限為兩年。對于多個被告的情況,應當分別計算其附帶民事賠償時效期限。此外,針對不同的民事賠償請求,其時效期限也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具體分析具體情況。
法律依據: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效期間,自刑事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但自犯罪行為發生之日起的訴訟時效期間尚未屆滿的,仍按照其規定的期間計算?!?p>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效期間,按照各自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時效期間計算?!?p>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民事訴訟中的訴訟時效期間,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p>總結: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存在多個被告,對于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效期限,應當分別計算。同時,具體的民事賠償請求也可能有不同的時效期限,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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