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賠償標準,要看具體解除情形來決定賠償標準。
第一是協商解除補償標準,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
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工資經濟補償。
第二是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終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標準是向勞動者支付二倍賠償金。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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