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賠償請求人如何確認
《國家賠償法》第20條規定:刑事賠償請求人的確定依照本法第六條規定。該法第6條規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撫養關系的親屬有權賠償。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以上規定是確認司法賠償請求人的法律依據。具體來說,刑事賠償請求人包括以下情形:
1、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直接的受害人,有權要求賠償。
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關系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有權要求賠償。這里所說的繼承人包括遺囑繼承人和法定繼承人。所謂"有扶養關系",既可能是"有法律上的扶養權利義務關系"也可能是"有事實上扶養關系"。繼承人和有扶養關系的親屬以外的人不享有司法賠償權利。
3、受害的組織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成為刑事賠償請求人。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