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拘役、有期徒刑都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主刑,那么三者的期限上有何不同呢?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當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3年。我國刑法中規定,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的期限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限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與執行機關】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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