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分戶口需要以下條件:
1、當事人自愿;
2、結婚、離婚、收養、認領等情形出現,并且引起戶口變動;
3、當事人或戶主依法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
一、農村戶口離婚后女方戶口可以獨立嗎
離婚后,女方可以單獨設立一個戶口簿。離婚后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你們每人一個戶口本。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離婚后,女方可以單獨設立一個新的戶口。
二、結婚分戶需要什么資料
婚后分戶如果確實需要分戶,需要提供的資料有,需要鄉鎮、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要加蓋公章,經辦人則需要簽上姓名;自己的房屋產權證明;還需要到相關部門去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以及牌住址。如果是以本人的名義,提出分戶申請的,則需要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吨腥A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三、民法典關于戶口遷移的規定是什么?
民法典對于戶口遷移未做相關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分戶、并戶、失蹤、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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