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薪資屬于民事糾紛,警察一般是不會受理的,但是如果因為索要薪資導致兩方發生暴力沖突的,那么是可以報警處置的。如果用人單位有拖欠薪資行為的,那么勞動者可以先與其協商處置的,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申請仲裁或者起訴處置的。勞動監察大隊是隸屬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授權委托的指導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行政職能和負責勞動保障監察經辦工作。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給爭議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對當事人的糾紛居中調解,并作出裁斷的行為。勞動爭議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種,旨在解決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一般是需要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申請的。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的內容應該包括: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聯系電話。2.用人單位的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3.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單位名稱。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如果以上兩種方法都無法解決的,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訴處置的。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民事訴訟法中的起訴,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犯,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以自己的名義請求法院予以審判保護的訴訟行為。如果想要起訴的,一般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狀的內容一般包括:原被告雙方的詳細信息;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將起訴狀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相關當事人。所以,當與用人單位就薪資問題產生糾紛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置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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