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在戶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證。只要符合條件,失業人員辦理失業證后,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證辦理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失業證辦理需要的材料:用人單位為失業人員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本人的身份證件、戶口簿等材料,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一)辦理依據
1、《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8號令)
2、《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大連市政府5號令)
3、《關于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開展定向就業培訓的通知》(大勞服字[1999]59號)
(二)辦理條件
1、按規定辦理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的;
2、已參加定向就業培訓或符合免培訓條件(已辦理免培訓手續)的。
(三)辦理憑證
《失業證》、《身份證》
(四)辦理程序
1、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的下個月起,第一個月的11-20日期間(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順延),本人憑《失業證》、《身份證》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驗,以后每個月都必須在11-20日到戶籍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審驗。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審驗的,視為自動放棄當月失業保險金,不予補發;
2、在《失業證》上加蓋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印章;
3、在市失業保險計算機管理系統中為其做審驗登記處理。
三、中山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中山向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領失業保險金,領失業補償金的失業人員在進行失業登記之后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是按照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失業人員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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