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資產負債率又稱舉債經營比率,他的計算方式是:資產負債率=總負債/總資產×100%。債權人發放貸款的時候通常把這個視為安全程度的指標,能夠反映企業或者個人的經濟實力,從債權人的立場看,債務比率越低越好,這樣企業償債才有保證,貸款也不會有太大風險,如果資產負債比率達到100%或超過100%說明公司已經沒有凈資產或者資不抵債,這個時候銀行對于放貸是非常謹慎的。如果你是企業的經營者,你要明白,如果舉債很大,超出債權人心理承受程度,企業可能就借不到錢。但是,如果企業不舉債,或負債比例很小,說明企業畏縮不前,對前途信心不足,利用債權人資本進行經營活動的能力很差。所以,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來看,企業應當審時度勢,全面考慮,在利用資產負債率制定借入資本決策時,必須充分估計預期的利潤和增加的風險,在二者之間權衡利害得失,作出正確決策。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管理辦法》第六條銀行業監管機構設置貸款撥備率和撥備覆蓋率指標考核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的充足性。貸款撥備率為貸款損失準備與各項貸款余額之比;撥備覆蓋率為貸款損失準備與不良貸款余額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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