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變更的情形:
1、由合同性質和內容決定當事人一方可變更合同;
2、當事人雙方經協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一、私下簽訂的放棄繼承權協議有效嗎
一般情況下,只要各方當事人自愿協商一致,私下簽的協議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便具有法律效力。私下簽署的協議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那么私下簽署的協議就是無效的。合同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發生了權利、義務關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二、不可抗力與情勢變更有何區別?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
一是不可抗力一般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無法履行包括全部不能、部分不能、永久不能和一時不能;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并不要求合同無法履行,情勢變更后合同即使仍然處于能夠履行的狀態。
二是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責事由,當事人只要依法取得了確切證據,履行了法律規定的通知義務、防止損害擴大的義務等相關義務,不履行合同不承擔任何法律上的責任;而情勢變更情況下履行合同將導致顯失公平的結果,故因情勢變更而引起的風險應由合同雙方共同承擔,但當事人主張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必須請求法院作出裁判,而不能當然地導致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三是不可抗力包含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三層含義,而情勢變更只是因不能預見的事由引起合同基礎發生重大變化。
三、租房合同應該如何作廢
租房合同作廢的方式:
1、單方面終止,是指終止權人行使終止權終止合同的行為。不需要對方同意,只要終止權人直接通知對方終止合同的意思,或者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向對方主張,就可以產生終止合同的效果;
2、協議終止是指雙方通過協商同意終止合同的行為,不需要解除權的存在,也不需要解除權的行為。如果雙方同意終止合同,則不會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因此終止行為是當事人的合同行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