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工作滿1年不滿10年每年可休5天,10年以上20年以下可休10天,20年以上15天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于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年休假安排 正確實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證工作人員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礎,也是保證單位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的重要前提,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領導干部要帶頭執行年休假制度,要根據工作任務、崗位性質和工作人員個人的實際情況,合理計劃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休假,并做到既要保證單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又要保證年休假制度的順利實施。
1、各單位要結合“ab”崗設置,科學合理安排工作人員的年休假,避免出現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現象。
2、各單位要對年休假實行登記管理。對確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計劃安排年休的,應當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須當年使用。
3、個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順延相應的假期期限。
4、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數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規定扣減工資、獎金待遇。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6、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
7、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
8、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
9、當年病假、事假累計相加超過40天。 如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過了本條第2、3、4款其中一款規定的,則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10、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在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11、其他事項 部門領導干部的休假安排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可參照執行。
公務員報考條件:
公務員報考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中國公民;
2、擁護黨的領導;
3、良好的道德素質與品行;
4、大專以上學歷;
5、年齡要求最低18周歲,最高不能超過35周歲。在報考公務員的時候,首先要了解具體的報考條件,對于其他報考資格條件也要進行了解。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