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拆遷過程中,如果拆遷公司誤傷了居民的房屋,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賠償數額應當根據實際損失情況來確定。在確定賠償數額時,可以考慮受損房屋的價值、損失程度、修復費用等因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拆遷條例》 第二十八條 拆遷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有保障的賠償原則。依照有關規定,對被拆遷人提供必要的補償與安置,并對受到不利影響的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當事人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 不動產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征用或者強制性收回的,應當按照公允、合理的標準依法給予補償。補償的內容應當包括不動產的價值、產權及其附著物、破壞補償、搬遷補償、過渡補貼和其他合理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三條 因進行公共利益活動損害他人權益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綜上所述,拆遷公司在拆遷過程中,若誤傷居民房屋,需要按照《拆遷條例》的規定進行公開、公正、公平、有保障的賠償,并按照《物權法》和《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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