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不一定要去結婚的地方辦理,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涉外離婚要多久
涉外離婚所需要的時間:
1、如果是協議離婚的,雙方簽好離婚協議書,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在離婚冷靜期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2、如果是訴訟離婚的,應當根據人民法院審理需要的時間來確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離婚不回當地能離嗎
離婚不回當地是否能離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的,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進行起訴離婚。也可以提供雙方居住滿一年的證明,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
申請離婚需要提供的證明如下: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該寫明雙方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義務,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物及債務等做出妥善安排,協議內容應保護未成年保護法和未成年合法權益;
7、離婚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進行申請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并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到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系;
8、離婚的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的義務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人在外地怎么離婚
人在外地的,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是訴訟離婚,則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訴訟離婚。對于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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