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的預留地 一般情況下,各個村莊里都會有提前預留的機動地,機動地就是為了應對因 土地承包合同 改變而預留的土地。因此在農村沒地的農民都可以通過向村集體申請獲得預留地。 二、 土地流轉 鼓勵農村的農民相互之間,直接轉讓土地的使用權。通過這種土地流轉的方法,讓沒地的農民只要繳納一定的租金就可以獲得 土地使用權 。 《中華人民共和國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七條 本法實施前已經預留機動地的,機動地面積不得超過本集體經濟組織耕地總面積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機動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條 下列土地應當用于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 (一)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二)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 (三)發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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