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違約金按照合同約定計算。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并約定了服務期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應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應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除了法定條件,任何約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均無效(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不是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就協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2、任何約定違約金、賠償金的,均無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薄坝萌藛挝慌c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薄秳趧雍贤ā返诙鍡l,除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3、《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服務期違約金的規定
1、《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違約金是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商定的結果。服務期應當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結果,這體現了合同中的合意原則,即對提供技能服務的,可以約定服務期。如果勞動者違反雙方關于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3、該項服務期以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為前提,為何可以約定服務期,原因在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培訓,提升了勞動者的知識水平,而且用人單位為此付出了費用,勞動者理應在公司服務一定的時間,也是對公司培訓的回饋。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有一定數額限制,即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5、服務期違約金條款的約定可達到以下立法目的:
(1)降低勞動者流動;
(2)確保用人單位成本支出的回收和獲利;
(3)提升生產技能。
三、副教授離職被索賠違約金,違反服務期限如何賠償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為五年的,勞動者違約后,違約金一般是由雙方簽訂的服務協議確定,但不能超過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二十三條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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