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監視居住后還會不會追究責任
1、監視居住解除后還有沒有事要看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是發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而解除監視居住的,就沒有事;如果只是監視居住的期限已滿,需要采取其他措施的,需要繼續偵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二、解除監視居住后會有案底嗎
監視居住解除后,被法院追究刑事責任的會留案底。監視居住解除可能會留下案底,具體根據后續案件處理結果確定。監視居住是針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法院未最后的判決之前,就不能認定其有罪,那么也就不能直接認為被監視居住了就一定有案底或者沒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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