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一、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按什么計算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二、車禍傷殘賠償標準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車禍傷殘具體賠償標準有以下五點:
1、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3、護理費標準,如果護理人員有收入,則參照誤工費規定計算,如果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聘用護理人員,則參照當地護理人員從事同級護理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
4、交通費按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
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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