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需要帶戶口本。在進行協議離婚的過程中,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若沒有戶口本是辦理不了的。協議離婚必須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
如果在協議離婚的過程中,沒有帶戶口本,這時候可以通過兩種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一是申請補辦戶口本;二是到戶籍部門開具戶籍證明。
離婚還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如果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那么沒有戶口本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一般來說只需要要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所以說,沒有戶口本還是可以離婚的。只要通過申請補辦戶口本或者是開具戶籍證明,亦或者是訴訟離婚,都是可以離婚的。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協議離婚需要帶戶口本。并且還需要攜帶身份證以及結婚證。如果沒有攜帶戶口本的話,可以到現場進行補辦戶口本或者到相關部門辦理戶籍證明。同時,如果要進行訴訟離婚的話,則不需要帶戶口本。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民政部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