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不得撤銷??勺兏贤谖覈F行《民法總則》和《合同法》里稱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勺兏掠捎幸韵拢浩墼p,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脅迫;乘人之危;重大誤解,對合同性質的誤解;對合同當事人的誤解;對合同標的的誤解;顯失公平更、可撤銷合同。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不得撤銷?!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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