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多個債務人的還債部分應當按照各自借債的份額進行分攤,但是對于債權人來說,債務人有多個的時候是否是分別索取債務?答案是否定的,根據以上規定可知,債權人可以向任意一個債務人主張全部的債權,要求其歸還所有債務。也可以向全部債務人索要不同份額的欠款,但是分別索取的債務總和不能超過借出的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條 連帶債務人之間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
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就超出部分在其他連帶債務人未履行的份額范圍內向其追償,并相應地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其他連帶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該債務人主張。
被追償的連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應分擔份額的,其他連帶債務人應當在相應范圍內按比例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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