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可以通過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勞動爭議仲裁或向法院請求支付令等方式解決。勞動爭議仲裁一般在45至60天內完成,最長不超過60天。起訴拖欠工資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訴狀,經立案審查后排期開庭審理,最終通過調解或裁決來解決爭議。
法律分析
一、拖欠工資去找哪些部門
拖欠工資可以找這些部門解決: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請求支付令;其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拖欠工資仲裁多久能拿到錢
拖欠工資仲裁四十五日內能拿到錢,最長不會超過六十日。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對勞動仲裁結果拒不執行的,當事人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三、拖欠工資怎么起訴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宣判
結語
拖欠工資問題,可通過多個部門解決: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申請勞動爭議調解、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支付令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等。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仲裁庭應在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最長不超過六十日。對于拖欠工資的起訴,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訴狀,經立案審查后進行排期開庭,最終進行開庭審理并作出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二十五條 【違約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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