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做牙冠一般不可以走醫保,目前還沒有在醫保報銷的范圍之內。牙冠又被稱作為牙套,主要包括了全瓷牙冠和烤瓷牙冠,把這些牙冠配在在牙齒上面之后,能夠達到修復牙齒的效果,可以改善牙齒斷裂或者是牙齒劈裂的癥狀,也能恢復牙齒的正常咀嚼功能。它屬于美容的范圍和牙齒的矯正正畸是一樣的,所以不能用于醫保。種植牙齒,一般治療周期是半年左右,首先是進行CT的評估,是否有種植的機會,然后評估好之后進行初期植體的植入。三個月以后待植體生長穩定以后,在進行二期牙齦的修復,牙齦成形好以后再進行取模,再進行牙冠的制備。最后進行牙冠的試戴,試戴完以后,病人就可以帶走,完成整個種植的過程。但是種植完以后,千萬不要認為就是一勞永逸了,還需要定期的進行復查,否則的話很容易出現種植體周圍炎,影響種植的效果和患者的使用舒適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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