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什么補償
1、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如果員工不續簽,細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二是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3、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二、補償金額是如何規定的
1、經濟補償的金額取決于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補償。
2、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3、員工的月工資太高,即高于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經濟補償金只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并且計算的最高年限不超過12年。
三、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如何維權
1、用人單位部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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