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中可以約定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租賃房屋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該約定違反《民事訴訟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是無效的。
一、民間借貸可以屬于管轄嗎
可以約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二、建筑施工合同能否約定管轄
對于建筑施工合同,在簽訂時雙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人民法院進行管轄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三、網貸到底是從哪里起訴
一般為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首先看借貸合同是否有約定管轄,有約定的只能至約定法院起訴。否則可選擇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之中就近、便利的法院提起訴訟。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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