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有效。
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不影響合同中違約條款等有關爭議解決方法的條款的效力,違約等條款仍然是有效的,因為合同中關于爭議解決的條款是相對獨立存在的,不因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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