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由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約定:將來出現某種情形時,一方或雙方有權解除合同的情況,是當事人以將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作為合同解除的條件。需要滿足以下法律條件:1、導致合同解除的原因必須是一個可能存在的事實;2、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沒有其他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律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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