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失敗是發起人在籌辦公司設立的事務之后,由于主觀或客觀方面的原因,公司最終沒有成立。
公司設立失敗的責任:
1、連帶賠償責任。
設立費用及債務原則上應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擔,但當公司不能成立時,先前發生的與設立相關的費用及債務就失去了公司這一擬定的承擔主體,只能改由實施設立行為的主體(發起人)承擔。
由于發起人之間的關系近似于合伙關系,因此各國或地區的公司立法多規定對此準用合伙的有關規定,即由發起人對設立行為所生費用和債務負連帶賠償責任。
2、對已收股款的返還責任。
在采取募集設立公司的情況下,發起人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還負有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至于發起人相互之間的責任承擔,應按其約定或投資比例進行劃分。
公司設立失敗要承擔法律責任,法人設立失敗的責任承擔
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公司設立失敗要承擔的責任有:
1.公司發起人對設立行為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2.發起人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3.發起人的出資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九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設立失敗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設立失敗的后果為發起人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在采取募集設立公司的情況下,發起人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還負有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發起人相互之間的責任承擔,應按其約定或投資比例進行劃分。
公司設立失敗的發起人該如何承擔責任
公司設立失敗后,發起人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費用以及為了設立公司前期的債務負連帶賠償責任。
對已收股款的返還責任,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還負有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至于發起人相互之間的責任承擔,應按其約定或投資比例進行劃分,可以適用合伙的有關規定。
公司設立失敗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失敗,發起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公司不能成立時,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公司法》第九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序是怎樣的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序為:
1、訂立公司章程;
2、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準;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要進行報批,獲得批準文件;
4、股東繳納出資并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后出具證明;
5、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6、登記發照。 該內容由 張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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