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發起設立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發行的股份由發起人自行認購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業改制設立、新建設立或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變更的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采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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