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只簽字沒寫日期是不生效的,但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對此沒有嚴格的要求。簽勞動合同沒寫日期,應當要求單位補齊合同相關要素,合同沒寫日期,但是雙方都簽字了,也是有效合同,如果公司不予辦理,可以看成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照領工資的日期前一個月未入職時間,如果要辭職,提前一個月向單位申請。勞動合同的必備要素是(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四)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六)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七)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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