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私自收錢達到多少算犯法1、員工私自收錢達到多少算犯法,具體如下:(1)員工私自收錢屬于職務侵占行為,涉嫌職務侵占罪;(2)如果私自收錢數額達到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構成犯罪,屬于犯法,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3)如果數額巨大的,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4)如果數額特別巨大的,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占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矩澪圩铩繃泄?、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二、人托人辦事收錢犯法嗎人托人辦事收錢犯法嗎,具體如下: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的行為。因此,數額較大的,會依法認定為行賄。
公司私自斷交員工社保違法嗎
在職員工在未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前,用人單位單方面決定停交社保,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員工在職期間私自收取840元未上交,現在離職后老板發現了,讓交回,怎么辦?
員工私自收錢的,可以先和對方協商處理,如果數額不大,員工愿意主動退還的,可以由工作單位自行處理;如果拒不歸還或者數額較大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或者是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企業違法辭退員工的賠償金額計算標準是什么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員工以公司名義,私自開號加客戶收錢
法律分析:發現員工私自收款可以先協商,再考慮訴訟或報警。員工私自收錢是職務侵占行為,數額達到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構成犯罪,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法律規定,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有侵占行為的,依照規定定罪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領導在員工工資上來歷不明的金額是否違法?員工應該承擔責任嗎?領導和員工的責任是多少?
領導無緣無故扣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秳趧雍贤ā返诎耸鍡l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該內容由 王玉青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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