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部分無效,其他部分仍有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合同的內容必須是可分割的,即有效部分和無效部分是獨立的,沒有相互依存的關系。如果無效部分的條款和有效部分的條款是不可分割的,或者雙方同意該條款是合同成立和有效的必要條款,則該條款無效,將不可避免地使整個合同無效;
2、合同的無效部分或被撤銷部分不得影響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即兩者之間沒有直接和不可避免的聯系,其余部分不包括導致合同內容無效或應撤銷的因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