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拒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征兵被選中不去是違法的。如果拒絕當兵,會有縣級政府責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話,會有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履行兵役義務,并且處罰款。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并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在征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并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征集服現役。
當兵如何辦理保留學籍
第一種情況。當年已經被錄取的大學生,研究生保留學籍的過程。
1、自己受到大學錄取通知書,或者是研究生錄取通知書以后,這時也知道自己已經應征入伍。當然自己已經報名參軍了呀。
2、自己報名應征入伍時帶著學校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等到地縣級人民政府領取《應征入伍普通高等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當地的公務人員懂得具體辦理過程。
3、填寫《應征入伍普通高等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具體填寫,實事求是的填寫。填寫好以后,按當地公務人員的要求保存,這個時候的申請表是不加蓋公章的。這時,你就開始應征入伍的程序了。
4、當你入伍通過后,保留學籍申請書會由政府部門加蓋公章,連同入伍通知書的復印件,有政府相關部門,一起寄送到你被錄取的學校。
5、你被錄取的學校根據規定,給你發《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交給你本人保管,或者交給你的委托人保管,等你退伍過后,就可以繼續讀書了,國家有政策優惠奧。
第二種情況。自己已經在大學校園讀書,去當兵,怎樣保留學籍?
可到學校相關的部門填寫保留學籍申請書,應征入伍后,帶著入伍通知書,辦理正式手續,主要是加蓋學校公章,這樣,自己退伍后就可以繼續讀書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二十條 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征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研究生的征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六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第五十七條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并處以罰款:
(一)拒絕、逃避兵役登記的;
(二)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的;
(三)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擔負戰備勤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項行為,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招錄、聘用為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兩年內不準出境或者升學復學,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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