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由交警部門調解 交通事故對方拒絕賠償時,可以先經過公安機關的調解。2. 起訴 經過調節后,仍然沒有達成協議,或者對方拒絕履行已經生效的調解書的,事故當事人可以提起訴訟。3. 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對方全責,但是經濟能力不佳,只購買了交強險的,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先進行賠償,然后由保險公司向對方追討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