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和損失賠償是不可以同時主張的,只有當違約金不足以彌補違約所造成損失的,請求違約方賠償。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是否可以同時主張違約金和損失賠償
不可以同時主張違約金和損失賠償。如對同一違約事實同時適用約定違約金和損失賠償,那么賠償的數額將超過造成損害的數額,此時違約責任則具有懲罰性,不符合“補償性為主,懲罰性為輔”原則。
違約金和損失賠償金是否可以同時主張
違約金和損失賠償金,不能同時主張。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需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的損失賠償金的計算方法,但不能同時要求賠償違約金和損失賠償金。
違約金和損失賠償是否可同時主張
違約金和損失賠償不可以同時主張。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如果同時約定了的,只能擇一適用。
違約金和損失賠償可否同時主張
違約金和損失賠償在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損失時是可以同時主張的?!睹穹ǖ洹芬幎?,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合同違約金和損失是否可以同時主張
合同違約金和損失不可以同時主張。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在請求增加違約金數額的情況下禁止同時主張約定違約金和損失賠償,對同一違約事實,不能同時主張約定違約金和損失賠償。 該內容由 鄭新兵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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