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務上,法院認定輕傷、重傷需要根據經法定程序作出的醫學鑒定。而有關的法定傷情鑒定機構則是根據刑法的原則規定以及有關部門制定的《人體輕傷鑒定標準》、《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的具體標準,作出傷情鑒定。評定損傷程度,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具體傷情,具體分析。損傷程度包括損傷當時原發生病變、與損傷有直接聯系的并發癥,以及損傷引起的后遺癥。鑒定時,應依據人體損傷當時的傷情及其損傷的后果或者結局,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一、交通事故保險如何賠償
交通事故保險賠償方式,一般按以下順序:
(一)交強險。交強險按限額,交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如果是全責,目前交強險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即使出現違章情況,駕駛員如無力賠償第三人遭受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依照新公布的司法解釋規定,第三人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項下予以賠付。但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項下賠付后對駕駛員而言并不意味著能夠免除,該部分賠償款項系保險公司代被保險人墊付的行為,其目的是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夠得到及時的獲得賠償保障和醫療救治,因此,保險公司在向受害人賠付后,有權向違章駕駛員進行追償。
(二)商業險。對于交強險賠償剩余部分,商業三者險按責任,商業三者險采取的是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此外,在商業三者險中設置有免賠率或免賠額等規定,即保險公司對超出免賠率或免賠額的部分才進行賠償)。假如出現違章情況(如酒駕或私自改變車輛用途),因商業三者險保險條款中普遍將醉酒駕車等違章行為列為責任免除范圍,保險公司并不負責賠償,應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三)駕駛員個人負責。在交強險限額賠付,三者責任險之外剩余的部分損失,由駕駛員個人負責。
二、交通事故后的步驟有哪些
(一)出險報案。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2、同時速向保險公司報案(48小時內)
(二)損失確認。
1、向保險公司咨詢有關第三者或車上人員死亡的賠償標準。
2、到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責任認定和事故調解。
(三)申請索賠。
盡快收集必要的索賠單證,10天內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一般需提交以下單證:
1、保險單復印件;
2、出險通知書;
3、損失清單;
4、身份證復印件;
5、行駛證復印件;
6、駕駛證復印件;
7、事故責任認定書;
8、事故調解書;
9、死亡證明書;
10、一次性賠償憑證;
11、醫療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票據;
12、被撫養人的戶籍證明;
(四)訴訟
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后,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需要做的材料準備,
(五)領取賠款。
根據保險法保險公司一般在10天內通知您領取賠款,攜帶身份證,領取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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