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傷殘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并承擔鑒定費用當事人聯系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查鑒定?,F場調查結束后三天內需要檢查鑒定的,應當報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殘疾評估、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第五十條 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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