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過程中租戶不交物業費的,房東應及時補交,物業費一般由房東交納,租賃合同中約定由租戶交納的,房東在交納后可以向租戶求償。其內部約定不得對抗物業公司,租戶拒絕交納的,物業公司有權要求房東交納并承擔連帶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十五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
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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