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續住不需要再次登記。相關法律規定,酒店入住人員登記一次即可,根據公安系統聯網檢查的要求,登記時應當查驗入住人員的身份證件,按規定的項目如實登記。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六條
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規定的項目如實登記。接待境外旅客住宿,還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送住宿登記表。
第九條
旅館工作人員發現違法犯罪分子,行跡可疑的人員和被公安機關通緝的罪犯,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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