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頒布實施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申請保全措施的,申請人需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交納保全費用。具體交納數額按下列不同情況來計算:1、如果不涉及財產數額或者財產數額在1000元以內的,每件交納30元保全費;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實際保全財產數額的1%交納保全費;3、超過10萬元的部分,超過的部分按照超過金額的0.5%交納保全費,即如果實際保全數額大于10萬元,則需交納保全費包含兩部分:第一部分:1000元-10萬元的部分交納1%的保全費;第二部分:超過10萬元的部分交納0.5%的保全費;4、保全費用分段收費,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例如,若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為11萬元,則申請人需交納保全費用為:10萬元×1%+1萬元×0.5%
一、離婚案件應交納多少訴訟費用
離婚訴訟費主要涉及到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用。
立案時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這是向法院交納的費用,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若涉及到財產分割,總額不超過20萬元部分,不加收案件受理費;財產總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加收案件受理費。如果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根據保全財產數額來交納保全費用。保全財產不超過1000元的,需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交納;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
二、解除訴前財產保全收費嗎
訴前保全財產之后,法庭調解成功,原告撤訴,起訴費可以還退一半。訴前保全財產的手續費不退還。
1一般在案件審理結束后,會退回擔保費用,申請費用是不予退還的。
2、財產保全是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3、申請保全交納的費用是依照該房屋的價值按比例計算的。根據國務院公布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绷硗?,根據起訴的法院不同,還需要向法院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具體數額可以咨詢申請保全的法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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