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定金合同糾紛主要是關于定金退還問題的爭議,如果是給付定金的當事人根本違約使得不能訂立買賣合同的,其當事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一方的當事人違約的,定金應該雙倍退還給對方當事人;如果是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原因使得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定金返還給給付定金一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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