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首先,繼承人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過戶是房屋交易市場上每天都在進行的事情,而房產過戶的方式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房地產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的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的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的原件等等4、所屬稅局繳納費用,而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房地產繼承過戶所需的費用通常包括房地產繼承權公證費用、房屋估價費用及房地產過戶的稅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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