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但是,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也有特定情形下的死亡,為了避免爭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中更進一步明確了繼承開始的時間:
1、繼承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時開始。宣告死亡的,根據民法典第四十八條規定確定的死亡日期,為繼承開始的時間;
2、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份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份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人,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一、婚姻繼承何時可以辦理過戶
婚姻繼承在被繼承人死亡后可以辦理過戶。
一般情況下,在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即發生繼承關系,此時婚姻繼承人可以去產權交易中心,辦理過戶,過戶后的一個月左右可以拿到產權證。
婚姻繼承是男女雙方在結婚后,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作為法定的繼承人繼承遺產。
根據《民法典》第1121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二、民法典上同時死亡能代位繼承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同時死亡的彼此不發生繼承,因此就不產生代位繼承的問題?!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