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死亡賠償金應當按照城鎮當地法院上一年居民人均收村入或者農均收入標準居民人,計算二十年2、 喪葬費應當按照當地法院年度每個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準,須按照六個月的總額計算為準3、 撫養人若侵害他人生命致受害人死亡,被扶養人生活費應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情況下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標準相同,以城鎮居民每人支出或農村居民每人年支出為標準,計算二十年4、 精神損失費和財產損失等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