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還清貸款后,需要去銀行辦理貸款結清證明,然后將《房產抵押注銷申請表》等資料拿回來;
2、貸款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他項權利證、房產證、還款證明等資料,去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房產解押手續;
3、工作人員對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以后當場辦理解除抵押,即可拿回不動產權證。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 第三十五條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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