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為成年子女購買死亡險需要征求其同意并認可金額。但是為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三十四條 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按照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 件的合同所簽發的保險單,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者質押。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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