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章,主債權存在的,抵押權就存在,所以房屋抵押是沒有具體期限的,如果債務人不還款的,抵押權人可以行使抵押權實現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一)主債權消滅;(二)擔保物權實現;(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四)法律規章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法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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