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如果是在審理階段被對方申請保全的,那么在審理階段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就可以申請解封。2.如果在審理階段查明該債務不存在,駁回了原告的起訴,也可以申請解封。3.如果是在執行階段,那就只有等債務履行完畢才能解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第一百零四條 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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